摘要:近年来,垦利县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战略全局出发,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保护耕地的关系,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,开源与节流相结合的原则,把好项目的立项、实施、财务及验收“四关”,扎实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。1设立“三个条件”把好项目立项关一是严格规划计划管理,各级项目申报必须符合土地开发整理规划,列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备选库,凡未列入规划和计划的一律不予上报。二是坚持公众参与,维护群众利益,各级项目选址时重点考虑当地乡镇及群众的积极性高低,群众对因土地开发整理引起的土地重新划分支持不支持、满意不满意,尤其是在项目申报阶段通过广泛征询乡村干部、群众代表意见,召开村民公决大会,充分发扬民主,吸收群众意见,促进项目实施。三是项目选址点必须具备必要的排灌路等基础设施框架,项目规划设计过程中则注意发挥自身资源优势,努力将各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干成亮点工程,努力培养树立自己的典型样板,达到了干一片成一片,见效一片和“出精品,上档次,创一流”的总目标。2严格“五项制度”把好项目实施关一是健全组织,实行项目法人制。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,垦利县于2002年成立了副科级编制的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,负责各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从立项、筹建、工程施工到竣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