兼顾双重属性合理划分事权重在平衡利益——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修改的几点建议
DOI:
作者:
作者单位:

作者简介:

通讯作者:

基金项目:


Dividing Rights Reasonably to Balance Benefit
Author:
Affiliation:

Fund Project:

  • 摘要
  • |
  • 图/表
  • |
  • 访问统计
  • |
  • 参考文献
  • |
  • 相似文献
  • |
  • 引证文献
  • |
  • 资源附件
    摘要:

  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(简称《土地管理法》,下同)修改在即,结合多年来从事基层土地管理法制工作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,选择几个侧面,提出几点意见和建议,供立法者参考。1 对现行《土地管理法》的基本评价现行《土地管理法》于1986年6月25日颁布,对合理开发和利用土地,切实保护耕地,发挥了重要的法制保障作用。作为经济法,它对土地这个经济要素的产权体系和变更程序作了明确的界定;作为行政法,它成为政府及其国土资源部门的执法依据;作为资源法,它突出保护耕地主题,为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。2 存在的主要问题《土地管理法》实施16年来,虽经两次修改,但由于着眼点不高、不全,而且部门法的特点还比较

    Abstract:

    参考文献
    相似文献
    引证文献
引用本文

张兴才,罗卫国.兼顾双重属性合理划分事权重在平衡利益——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修改的几点建议[J].山东国土资源,2004,(5):

复制
分享
文章指标
  • 点击次数:
  • 下载次数:
历史
  • 收稿日期:
  • 最后修改日期:
  • 录用日期:
  • 在线发布日期: